時效振動儀廠家指導
激振器的選擇
構件
振動時效的效果主要取決于激振參數是否正確,它包括激振力、激振頻率兩個參數。對于不同的構件所需的激振力和激振頻率是不同的,因此產生這兩個參數的激振器的性能必須滿足要求,根據振動時效工藝的要求,激振器應滿足下列條件:
(1)、激振力要足夠大并能夠調節,目前我們生產的激振器的最大激振力為3.5噸,
(2)、激振器要有較寬的調速范圍,這樣可以使更多的構件在其固有頻率下產生共振。并要求激振器的頻率能夠連續可調,這樣就可以在振動處理時進行幅頻特性曲線的跟蹤繪制和振幅時間曲線的跟蹤監測。
(3)、在振動處理過程中要求
振動時效設備要
有足夠的穩頻精度和實現頻率的微調,以保證構件能夠穩定地在共振狀態下進行振動處理,特別是對一些鑄件,振動處理后固有頻率變化很小,(如C620,
2米床身鑄件振動處理后頻率下降小于1Hz),也應能畫出較準確的幅頻特性曲線用以檢測。對于阻尼小而共振頻帶較窄的構件來說,只有保證很小的穩頻精度才
能使其處于共振狀態下進行處理。JG-T6Y型振動時效設備的穩速精度是±1RPM,是目前國內最小的。
(4)、對設備的要求體積要小、輕便、配套齊全。JG-T6Y型振動時效設備由控制箱、激振器和記錄儀等組成,其中控制箱內已經裝有電荷放大器,整機并配有支撐墊、卡具、加速度計等,配套性能較好。具體性能見使用說明書。